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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 - 水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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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5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叶酸。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
N-{-[(2-氨基-1,4-二氢-4-氧代-6-喋啶)甲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
分子式
C19H19N7O6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
441.40(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检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试剂和材料
费休氏试液。
无水甲醇。

仪器和设备
费休氏水分测定仪。

分析步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III M水分测定法第一法A测定。称取约0.1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2g,溶剂为无水甲醇,用水分测定仪直接测定,或将实验室样品置干燥的具塞玻璃瓶中,加25mL~30mL无水甲醇,在不断振摇(或搅拌)下用费休氏试液滴定至溶液由浅黄色变为红棕色,或用永停滴定法指示终点;另作空白试验。

结果计算
实验室样品中水分的质量分数以w3计,数值以%表示,按式(A.2)计算:

式中:
F  一一每1mL费休氏试液相当于水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V1一一实验室样品消耗费休氏试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0一一空白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m 一一实验室样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试验的相对偏差应小子0.2%。


京都电子KEM 永停滴定法费休氏水分测定仪MKV-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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