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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944-2025 中空玻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标记和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及门窗用的中空玻璃。在冷藏、交通等其他领域使用的中空玻璃,如无相关产品标准时,可参照使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中空玻璃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两片或多片玻璃[或其他透明(光)材料]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黏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玻璃制品。
注: 制作中空玻璃的各种材料的质量与中空玻璃使用寿命密切相关,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材料生产的中空玻璃,其使用寿命一般不少于15年,见附录A。
普通中空玻璃 conventional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中空腔内为空气的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 gas filled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中空腔内充入惰性气体的中空玻璃。
刚性间隔条 rigid spacer
由金属、复合材料制成或组合而成的空心且具有支撑功能的,便于灌装分子筛和涂布丁基胶的间隔条。
柔性间隔条 flexible spacer
以聚合物为基材,含有干燥剂的具有黏结及支撑作用的间隔条。
注: 包括可加热后挤出到玻璃表面上使用的热涂敷型和直接使用的预制型。
露白 partially exposed spacer edge
中空玻璃边部密封中,由于丁基胶未完全覆盖间隔条,腔体内侧边缘产生间隔条边部裸露的现象。
漏光 light line
中空玻璃腔体内侧内道密封结构边缘与镀膜玻璃除膜区边缘之间出现透明(光)区域的现象。
注: 也称为"透明(光)"。
压膜 overlap
丁基胶覆盖了镀膜层的现象。
材料
玻璃及其他透明(光)材料
中空玻璃的两个外表面可以使用各类玻璃,例如平板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防火玻璃、真空玻璃、压花玻璃等,多腔中空玻璃的分隔材料可以使用玻璃或其他透明(光)材料,包括镀有低辐射膜的聚酯薄膜、聚碳酸酯、有机玻璃板等,玻璃或其他材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边部密封材料
内道密封胶和外道密封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外道密封胶与玻璃、间隔条或其他相接触材料相容且有良好的黏结性。在选择外道密封胶时,应考虑密封胶的黏结性能、水汽透过率,可参见附录B、附录C。
间隔材料
刚性间隔条,包括铝间隔条、不锈钢间隔条、聚丙烯+不锈钢间隔条、玻纤增强复合材料+复合膜间隔条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柔性间隔条,包括复合密封胶条、热固微孔弹性间隔条等预制型,也包括反应型和非反应型热塑间隔密封胶等热涂敷型,其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或符合相关技术条件及订货文件的要求。
干燥剂
中空玻璃用干燥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附录F (规范性)
含干燥剂的柔性间隔密封材料含水量测定——卡尔·费休法
F.1 概述
材料的分解温度高于吸附水分的释放温度时,可以用本方法测定水分含量。例如,干燥剂混合在有机材料中的复合密封胶条、热固微孔弹性间隔条等。
F.2 材料和设备
分度值为1×10-4g的电子天平、卡尔·费休干燥炉、容积法微量水分测定仪、氮气(N2+Ar含量大于99.995%,H2O含量小于5×10-6、O2含量小于2×10-6)。
F.3 Ti、Tf、Tc的测定
F.3.1 初始水分含量Ti和最终水分含量Tf的测定
F.3.1.1 将卡尔·费休干燥炉与容积法微量水分测试仪连接,连接长度不大于200mm,确保无漏气。
F.3.1.2 取0.01mL蒸馏水,对卡尔·费休试剂进行标定,并记录标定结果。
F.3.1.3 准备折角的网架,如图F.1所示,称量其质量,记为m0。
F.3.1.4 打开中空玻璃,按图F.2所示,从边部的中心取面向中空玻璃腔内部大约0.5g含有干燥剂的密封材料,b×c×d体积约为0.5cm3。
F.3.1.5 对于带有防水汽渗透材料的取样,应先将有机材料与水分渗透阻隔材料分开。取样方法同F.3.1.4。
F.3.1.6 将取好的试样放到网架上,如图F.3所示,称量总质量。当进行初始水分测量时,把这一质量记为mi,当进行最终水分测量时,把这一质量记为mf。取样过程应在15min内完成。
F.3.1.7 将取好的试样连同网架一起放入卡尔·费休干燥炉中,炉温控制在200℃±5℃,保持氮气流速200mL/min±20mL/min。
F.3.1.8 根据试样质量mi-m0、mf-m0分别计算初始水分含量Ti和最终水分含量Tf。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4位。
F.3.2 标准水分含量Tc的测定
F.3.2.1 按F.3.1.4的方法从2块中空玻璃试样上各取一条约0.5g的试样,放到已知质量m0的网架上。
F.3.2.2 试样连同网架放在氯化镁饱和溶液干燥器中,置于溶液上方约20mm处,再将干燥器放入温度55℃±2℃试验箱内。每3周称量一次试样连同网架的质量,当两次称量值差不超过5×10-4g时,认为吸附饱和,该质量记为mc,试样平衡后应在1周内完成水分含量测试。
F.3.2.3 将试样连同网架一起放入卡尔·费休干燥炉中,按F.3.1.7试验,根据饱和后的试样质量mc-m0计算标准水分含量Tc。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4位。
京都电子KEM 容积法微量水分测定仪和卡尔·费休干燥炉 MKV-710S+ADP-611
https://www.kem-china.com/productshow_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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