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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味精 - 谷氨酸钠含量的测定
来源: KEM China   发布时间: 2019-02-03 08:32   228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NY/T 1053-2018 绿色食品 味精 - 谷氨酸钠含量的测定


NY/T 1053-2018 绿色食品 味精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味精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味精。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谷氨酸钠(味精)  monosodium L-glutamate
以碳水化合物(如淀粉、玉米、糖蜜等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发酵、提取、中和、结晶、分离、干燥而制成的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状调味品。
加盐味精  salted monosodium L-glutamate
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混合物。
增鲜味精  special delicious monosodium L-glutamate
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GMP)、5'-肌苷酸二钠(IMP)或呈味核苷酸二钠(GMP+IMP)J等增味剂的混合物。

产品分类
按加入成分分为三类。
味精
加盐味精
增鲜味精

要求
原料要求
生产谷氨酸钠所用的主要发酵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辅料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 NY/T 1040 的要求。
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97 的要求。
5'-乌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0 的要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要求。
半成品L-谷氨酸应符合 GBjT 8967-2007 附录A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生产过程
产品的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控制还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要求。


理化指标
味精
应符合表2的要求。


加盐味精
应符合表3的要求。


增鲜味精
应符合表4的要求。


检验方法
谷氨酸钠含量,%          GB 5009.43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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