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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北麓葡萄酒 - 酒精度的测定
来源: KEM China   发布时间: 2019-12-26 08:07   122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T/TSBL 001-2016 天山北麓葡萄酒 - 酒精度的测定


T/TSBL 001-2016 天山北麓葡萄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山北麓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区地域分布、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昌吉州沿天山北麓酿酒葡萄种植区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协会所属葡萄酒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且标明“天山北麓葡萄酒”标识的葡萄酒。

术语和定义
GB 1503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天山北麓葡萄酒  Tianshan mountain wine
采用昌吉州沿天山北麓酿酒葡萄种植区内生产的酿酒葡萄,经发酵酿制而成的工艺和质量要求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葡萄酒,其自然酒度不低于10%(体积分数)。

产品分类
按色泽分类
分为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三种。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
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两种。
按含糖量分类
分为干型、半干型、半甜型、甜型四种。
按酿造技术的特殊性分类
加香葡萄酒、非加香葡萄酒、冰葡萄酒和加强葡萄酒等。

要求
产地环境
天山北麓葡萄酒原料应产自本标准规定的产区范围内。天山北麓为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北纬43°~45°。日照充足、蒸发量大、降雨量少。土壤类型属砾石沙壤土,土壤弱碱性。依靠天山雪水和地下水灌溉,灌淤农耕土。无霜期165~180天,年均降雪厚度稳定在20cm以上,冬季寒冷,土壤富含硒等多种微量元素。
葡萄生长环境
应符合 NY/T391 规定。
 葡萄生产要求
农药施用应符合 NY/T393 规定;肥料施用应符合 NY/T394 的规定。一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500kg/666.7m2;二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800kg/666.7m2;三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1200kg/666.7m2。
主栽品种及主要推广品种
酿造红葡萄酒的品种
主栽品种: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美乐(Merlot)
可推广品种(品系):西拉(Syrah)、佳美(Gamay)、黑比诺(Pinot Noir)、增芳德(Zinfandel)、马瑟兰(Marselen)、小味尔多(petit verdot)、赤霞珠169(Cabernet Sauvignon 169)(优化纯化品系)、赤霞珠191(Cabernet Sauvignon 191)(优化纯化品系)。
酿造白葡萄酒的品种
主栽品种:霞多丽(Chardonnay)、雷司令(Rieoling)
可推广品种(品系):小芒森(Petit Manseng)、白比诺(Pinot Blanc)、贵人香(Italian Riesling)、小白玫瑰香(Muscat Hamburg)、白诗南(Chenin Blanc)、维代尔(Vidal Late Harvest)、白羽(Rkatsiteli)、白玉霓(Ugni Blanc)、长相思(Sauvignon Blanc)。
酿造桃红葡萄酒的品种
美乐(Merlot)、玫瑰香(Muscat Ham -burg)、增芳德(Zinfandel)、黑比诺(Pinot Noir)、佳美(Gamay)、西拉(Syrah)。
酿造起泡葡萄酒的品种
霞多丽(Chardonnay)、黑比诺(Pinot Noir)、雷司令(Rieoling)、美乐(Merlot)。
生产工艺要求
白葡萄酒
生产流程:葡萄→除梗破碎→压榨→澄清→发酵→倒罐→澄清处理→灌装→入库。
主要工艺:葡萄经采收分选压榨后,将葡萄汁低温澄清、分离、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14℃~20℃,发酵时间10d~25d,当糖度降至规定要求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新鲜型葡萄酒贮藏期18个月以下。陈酿型葡萄酒贮藏期18个月以上,宜橡木桶贮藏。
红葡萄酒
生产流程:葡萄→除梗→破碎或不破碎→发酵→压榨→二次发酵→倒罐→澄清处理→灌装→入库。
主要工艺: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化验理化指标,进行浸渍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23℃-30℃,发酵时间7d-15d,当糖度降至规定要求时分离转罐,进行苹果酸-乳酸发酵,当苹果酸-乳酸发酵结束时,进行分离、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新鲜型葡萄酒贮藏期36个月以下;陈酿型葡萄酒贮藏期36个月以上,应采用橡木桶贮藏。
桃红葡萄酒
生产流程:葡萄→除梗破碎→浸渍澄清→发酵→倒罐→澄清处理→灌装→入库。
主要工艺: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控制浸渍,浸渍温度控制在24℃~26℃,浸渍时间48h 内。当颜色达到规定要求时分离皮渣、接种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16℃~20℃,发酵时间7d~15d。当糖度降至规定要求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
起泡葡萄酒
生产流程:葡萄→除梗破碎→压榨→葡萄汁处理→酒精发酵→苹果酸-乳酸发酵→勾兑→二次发酵→成熟与稳定→灌装→入库。
主要工艺:葡萄经采收分选压榨后,将葡萄汁低温澄清、分离、发酵,当糖度降至4g/L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加酵母、糖浆等到瓶或罐二次发酵,制成二氧化碳含量大于等于0.05MPa的起泡葡萄酒。瓶式发酵经贮藏后上架斜沉、转瓶、吐渣、添瓶、打塞、包装。罐式发酵经贮藏后澄清处理、过滤、装瓶。
冰葡萄酒工艺要求
生产流程:葡萄低温采摘→分选→低温榨汁→澄清处理→接种酵母→控温发酵(低温)→中止发酵→下胶→除酒泥→贮存→冷冻→过滤→除菌、灌装→检验→贮存。
将葡萄推迟采收,采收时间11月份,当气温低于-8℃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葡萄果粒自然冰冻,当葡萄含糖量达到34%,酸度达到0.6%~0.8%时采摘,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后控温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15℃~18℃,发酵时间30d~40d,当葡萄汁比重和糖度到规定要求时停止发酵,陈酿、储藏,无菌灌装。冰葡萄酒贮藏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应采用橡木桶或375mL有色玻璃瓶贮藏(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酿酒葡萄质量要求
酿造红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应≥205g/L,酿造白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应≥195g/L,酿造冰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278g/L;果皮着色均匀,色泽符合品种特征指标,果粒新鲜、洁净、无病虫害果、霉烂果、裂果、生青果、僵果。
酿酒葡萄农残指标见表1,污染物限量见表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冰葡萄酒感官要求应符合 GB/T25504 规定。
理化要求
冰葡萄酒除外的葡萄酒理化要求应符合表4规定。


冰葡萄酒要求应符合表4规定。


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2758 规定。
净含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执行。

试验方法
理化试验
冰葡萄酒除外的葡萄酒按 GB/T 15038 规定执行。
酒精度(20℃),%(v/v) ≥ 10
b)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不得超过±1.0%vol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有关酒精度的测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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