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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柑桔综合标准 第12部分:质量分级 -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
来源: KEM China   发布时间: 2024-01-16 08:08   10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DB 5304/T 011.12-2019 华宁柑桔综合标准 第12部分:质量分级 -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


DB 5304/T 011.12-2019 华宁柑桔综合标准 第12部分:质量分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柑桔的术语、等级规格、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包装标志及贮存与运输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柑桔鲜果的质量分级、收购和批发销售。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基本要求
指各级果实均须达到的基础质量。
成熟度
本规范规定的成熟度,是指鲜果成熟度在七成以上可以直接食用的柑桔果实。
合理采摘
按采摘技术与注意事项进行果实采摘。柑桔采摘必须用采果剪采摘,轻采轻放,不允许攀枝拉果;实行一果两剪,果梗齐果肩处剪平;雨天、刮风天和叶面水未干时不采摘。
果实完整新鲜
指果实无裂口,无创伤,无畸形,油胞饱满,有光泽,果蒂、萼片青绿色,完好。
果面洁净
指果实表面无药迹、泥沙、灰尘等污物。
风味纯正
指具有果实成熟后固有的滋味与气味。
外观质量
指果实新鲜的美观程度。
果形
指果实的形状。
品种典型特征
指果实有品种固有的形状和色泽。
品种类似特征
指果实有类似品种的形状、色泽。
果面光洁
指果实表皮,具有该品种特征的表皮光滑度。
果皮尚光滑
指表皮没有变粗劣。
果皮轻度粗糙
指表皮不光滑,但无非正常的脊沟或皱褶。
色泽
指果实运到目的地,具有柑桔果实成熟后固有的色泽。采摘初期允许有绿色,但其绿色面积必须符合"采摘要求"之规定。
缺陷
由于自然、生物、机械或人为因素的作用,对果实造成的各种损伤,以及果实在生长发育和采摘贮运过程中造成的浮皮、裂果、冻伤、腐烂、枯水、日灼等部分或全部失去食用价值的状况。
损伤
指机械作用对果实造成的创伤。
病虫
指一般病虫,如锈螨、蚧类、疮痂病、油斑病、蒂腐病、褐斑病以及枯水、水肿等。不含植物检疫对象。
腐果
指已经腐烂和有腐烂象征的果实。
油斑
指果面油胞病变。有绿色、黄色、褐色、油斑等,其中,褐色、下陷、发软的油斑是腐烂的先兆。
褐斑
果实表皮层呈褐色凹陷干缩斑痕,又称干疤。
浮皮
包裹果肉的囊瓣与果皮分离后浮起,果皮与囊瓣膜之间产生空隙分离的状况。
内在品质
指果实经理化分析和感官品尝的综合结果。
可溶性固形物
指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以百分率表示。
总酸
果汁中所含有的可滴定酸总量,以柠檬酸计。
固酸比
指果汁固形物含量与果汁总酸量之比。
可食率
指可供食用的部分与整果重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果实大小
以果实横径为依据。
果实横径
指果实赤道线横切面的直径,以毫米计。
容许度
人为规定的对某项要求的允许限度。
串级果
指邻级果相互混杂,不含隔级果。

要求
采摘要求
果实达到适当成熟度采摘,成熟状况应与市场要求相适应(采摘初期允许有绿色面积,甜橙类≤1/3、宽皮柑桔类≤1/2、早熟品种≤7/10),合理采摘,果实完整新鲜;果面洁净;风味正常。
分等级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感官要求分为优等果、一等果和二等果,见表1。
表1.jpg

理化要求
等级果实最小横径要求
列入等级的果实最小横径要求见表2。达不到横径要求的果品列为级外果。等级果的理化指标按本规范的本章的规定执行。
表2.jp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3。
表3.jpg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表4的规定。
表4.jpg

检验方法
感观指标检验按 GB/T 8210 规定执行。
理化指标检验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按 GB/T 8210 规定执行。
GB/T 8210-2011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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