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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乳粉 - 复原乳酸度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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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 65/020-202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乳粉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乳粉和调制发酵乳粉。

术语和定义
发酵乳粉
发酵牛(羊)乳粉: 以单一奶畜的生牛(羊)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发酵、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发酵驼乳粉: 仅以生驼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发酵、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发酵驴乳粉: 仅以生驴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发酵、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发酵马乳粉: 仅以生马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发酵、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调制发酵牛(羊)乳粉
以单一奶畜的生牛( 羊)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 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发酵,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牛(羊)乳间体含量不低于70%。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生牛(羊)乳应符合 GB 19301 的规定。生驼乳应符合 DBS 65/010 的规定。生马乳应符合 DBS 65/015 的规定。生驴乳应符合 DBS 65/017 的规定。
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发酵菌种: 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或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复原乳酸度/(°T)      ≥ 45     GB 5009.239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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