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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米酒 - 总酸和酒精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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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885-2017 绿色食品 米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米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米酒。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米酒  rice wine
以水及大米、糯米、红米、黑米等粮食米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发酵工艺制成发酵酒,再添加各种果粒、粮谷、薯类、食用菌等辅料和(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加工制成的酿造酒。不包括 NY/T 897 中涵盖的黄酒。
聚集物  aggregate
成品酒在储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

分类
糟米型米酒: 所含的酒糟为米粒状糟米的米酒。
均质型米酒: 经胶磨和均质处理后,呈糊状均质的米酒。
清汁型米酒: 经过滤去除酒糟后的米酒。
按照酒精度等理化指标分类
普通米酒: 酒精度在0.5%以上的米酒。
无醇米酒: 普通米酒经稀释调配或添加辅料后,酒精度在0.1%~0.5%vol的米酒。

要求
环境
原料生产产地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
加工场地应符合 GB 12698 的要求。
原料和辅料
大米、糯米、红米、黑米等应符合 NY/T 419 的要求。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要求。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要求。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GB/T 12456
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被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代替。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酒精度,%vol     GB 5009.225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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